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
现就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有关政策公告如下:
一、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15%政策)。
二、本公告所称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生活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2019年9月30日前设立的纳税人,自2018年10月至2019年9月期间的销售额(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2019年10月1日起适用加计抵减15%政策。
2019年10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15%政策。
纳税人确定适用加计抵减15%政策后,当年内不再调整,以后年度是否适用,根据上年度销售额计算确定。
三、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应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5%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已按照15%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进项税额转出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5%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
四、纳税人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其他有关事项,按照《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19年9月30日
固始建投中小企业服务平台运营有限公司2021年工作总结
固始建投中小企业服务平台运营有限公司2021年工作总结岁末临近,新春将至,在县政府的领导和工信委的大力支持下,平台按照政府引导、集聚资源、服务企业、市场运作的原则,认真贯彻构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的精神,
0评论2022-02-141003
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1号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现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
0评论2022-02-10617
关于明确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5号为进一步促进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现将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公告如下:一、自2021年4月1日起,同时符
0评论2022-02-10540
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1年第24号为进一步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现将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一、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
0评论2022-02-10337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增值税实质性减税,现将2019年增值税改革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0评论2022-02-10324
固始天骄村镇银行惠企政策
固始天骄村镇银行惠企政策 该行按照《国家发改委 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服务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目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68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国家规定,各收费项目均能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做到公开
0评论2022-02-10215
固始建投中小企业服务平台走访企业活动简报
固始建投中小企业服务平台走访企业活动简报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政府有关政策要求,持续深入推进万人助万企活动,4月10日,固始建投中小企业服务开展深入企业,了解企业问题、困难之处,帮助企
0评论2021-04-10211
史灌河固始县童庙-倒庙段采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
史灌河固始县童庙-倒庙段采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等相关规定,史灌河固始县童庙-倒庙段采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已编
0评论2020-04-23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