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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问答

2016-03-10 09:264650
 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问答

问:一、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渠道有哪些?

答: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招考2、国有企业、民营企业3、城乡基层、中西部等地区就业: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4、自主创业5、应征入伍。

问:二、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主要享受哪些扶持政策?

答:1、小额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可在创业地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的最高贷款额度为10万元,不贴息的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30万元。贷款期限两年。

    2、税费减免。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型企业,年累计实际利润额或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实行减低企业所得税税率政策和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型企业,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实行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和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按规定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留学回国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并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现行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政策。

3、资金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根据项目吸纳就业能力、科技含量、潜在经济社会效益、市场前景等因素分别给予2-15万元资金扶持扶持标准分别为4个档次:2万元、5万元、10万元、15万元。对拥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节能降耗、劳动密集型创业项目给予优先扶持,对从事个体经营的创业实体项目扶持资金不超过5万元。详细政策可咨询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4、创业(开业)补贴。对取得工商登记3个月以上,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吸纳就业3人(含)以上的初次创业的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或毕业学年度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5000元的补贴。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可向创业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创业(开业)补贴。

问:三、中小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享受哪些扶持政策?

答:1、社会保险补贴扶持政策。对小型微型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

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执行期限截至2015年年底。

2、财税扶持政策。对劳动密集型、科技型小型微型企业招收毕业年度或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15%(超过100人以上的企业达到10%)以上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并按有关规定享受财政贴息。对招收毕业年度或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超过100人以上的企业达到、

15%)以上的中小企业,按规定优先安排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优先提供技术改造贷款贴息,并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3、就业培训扶持政策。对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并签订6个月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政府认定的定点培训机构开展岗前就业技能培训的,根据培训后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情况,按照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60%对企业给予定额职业培训补贴。

问:四、对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援助有哪些?

答:1、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和残疾的毕

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

2、对就业困难和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按相应规定可享受“一对一”职业指导和重点帮扶、公益性岗位安置、

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等就业援助政策。

问:五、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有什么优惠政策?

答:1.由政府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

2.符合条件的,可以选为士官、提干、报考或保送入军校。

3.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考政法干警招录培养

体制改革试点招生时,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

4.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

等功及以上的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5.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在

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6.其家庭按规定享受军属优待,本人退役后享有退役军人

优抚安置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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