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对本项目进行第二次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建设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建设单位名称:固始森源家具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固始森源家具有限公司家具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固始县史河湾产业集聚区(工业大道中段路东)
建设性质:新建项目
项目位置及周边状况:项目位于固始县史河湾产业集聚区(工业大道中段路东),东侧为待建设用地,南侧为固始县顺叶木业有限公司(拟建),西侧临工业大道,北侧为河南省兴源木业有限公司。
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占地面积28亩,总建筑面积10020m2,其中新建标准化厂房5栋,共计8940m2,办公楼1栋1080m2。项目总投资8600万元,建成后生产规模为年产实木家具1.5万套,板式家具5000套。
二、项目污染因素及防治措施
1、施工期
施工期影响主要是施工扬尘、噪声、废水、固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的环境保护重在环境管理,经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管理,工程施工产生的影响也将会得到有效控制。随着施工的结束,其影响也将随之消失。
2、运营期
项目运营过程中主要污染因素有废气、废水、固废和噪声。
(1)废气:木工加工粉尘采用中央集尘+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打磨粉尘采用滤芯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喷漆废气采取水帘+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经预测各类废气均可达标排放。
(2)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与生产废水统一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集聚区污水处理厂。
(3)固废:废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的木屑粉尘、包装废料为一般固废,定期收集外售;各环节产生的漆渣、漆料、固化剂、稀释剂等废空桶、活性炭吸附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在厂区内危废暂存间妥善暂存,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或供应商回收;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4)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车间内各种生产设备运行噪声,采取合理布局、基础减震、隔声等治理措施。经预测厂界噪声可达标排放。
经初步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采取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可行,运行可靠。经采取相应环保措施后,项目营运期污染物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地表水、声环境影响较小,可以控制在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的允许范围以内,并将产生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固始森源家具有限公司家具生产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符合固始县史河湾产业集聚区总体规划;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合理可行,各项污染物指标均可达标排放,环境风险可以接受。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主要事项: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范围:受建设项目影响和关注工程建设的公众。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及公示时间
公众可通过邮件、传真、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或回函、来电。公示时间: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固始森源家具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厂长;联系电话:15839733753;
环评单位:河北奇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分公司地址:郑州市文化路80号;邮编 450002;
联系人:程工;电话:0371-53331056
邮箱:1401785014@qq.com。
欢迎公众积极参与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特此公告。
发布单位:固始森源家具有限公司